2019年1月1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石油類物質測量標準有HJ637-2012《水質石油類和動植物油類的測定紅外分光光度法》和HJ894-2017《水質可萃取性石油烴(C10-C40)的測定氣相色譜法》,表格中介紹的重量法、紫外分光光度法和熒光分光光度法并不在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標準之中。

2018年生態環境部對石油類物質測量原有標準做了修訂,新增發布了水質石油類測量標準HJ970-2018《水質石油類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和修訂了HJ637-2018《水質石油類和動物油類紅外分光光度法》,重量法和熒光分光光度法不在生態環境部此次發布的標準之中,標準已于2019年1月正式實施。
紫外分光光度法是石油類物質測定標準修訂案中唯一新增的標準方法,其原理是利用石油類物質在紫外區有特征吸收從而測量其濃度。石油及其產物中帶有苯環的芳香族化合物的主要吸收波長為250nm-260nm;在200 nm~300 nm 范圍內對石油類物質進行光譜掃描,原油、柴油、煤油、潤滑油、機油和汽油等石油類物質的特征吸收峰波長分別為225nm和254nm。
石油類物質中含有的多環芳烴同樣適用紫外吸收法測量其濃度,多環芳烴是指含兩個或兩個以上苯環的芳烴,簡稱PAHs,其特征紫外吸收峰分布在200...320nm之間。

石油類物質的濃度與紫外吸光度在一定濃度區間范圍內呈明顯的線性關系,因此通過建立特征吸收波長處吸光度和石油類物質濃度的數學模型,即可由變送器內部計算得到石油類物質的濃度。
網站首頁
電話咨詢
產品中心
QQ在線